《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路径研究 |
| |
引用本文: | 黄利红,薛琛,张甜.《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路径研究[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3):105-109. |
| |
作者姓名: | 黄利红 薛琛 张甜 |
| |
作者单位: |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 |
摘 要: | 习近平提出“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现有的不同层级的爱国主义教育法各有不同聚焦点,且施教方的责任比较明确。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和施教方的责任,但还需要从实施层面继续关注其作为一般法和上位法的统领作用,并基于公民义务论以及受教育权利义务论合理配置硬法和软法规范,通过完善施教方履责监督机制来落实。
|
关 键 词: | 爱国主义教育法 公民义务 硬法和软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