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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法律援助模式的选择
引用本文:沈红卫.论中国法律援助模式的选择[J].湖南社会科学,2004(5):42-44.
作者姓名:沈红卫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摘    要:法律援助模式是指法律援助的标准样式。美国法律援助有私人律师模式、专职律师模式、合同制模式。瑞典是一种行政管理型的法律援助模式。中国所选择的法律援助模式的总体目标应该是“科学、高效、完善”。中国法律援助模式的设计 ,在机构上应体现多层次、多元化、两结合的法律援助模式 ,在资金上应体现为多渠道、多形式的法律援助资金筹集模式 ,在服务上应体现多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模式

关 键 词:法律援助模式  探索  选择
文章编号:1009-5675(2004)05-0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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