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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需要完善部门间工作衔接
作者姓名:杨亚
作者单位:天河区司法局
摘    要: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它是司法工作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2012年1月10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关 键 词:工作衔接  监禁矫正  行刑方式  社会志愿者  行为恶习  非监禁刑罚  矫正人员  司法工作  部门间  执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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