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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业银行建立审贷分离制的基本思路
引用本文:钱楚白,顾耀欣.基层农业银行建立审贷分离制的基本思路[J].江苏社会科学,1992(6).
作者姓名:钱楚白  顾耀欣
作者单位:张家港市农业银行 (钱楚白),张家港市农业银行(顾耀欣)
摘    要:本文认为,基层农业银行(包括信用社,以下简称“行社”)建立审贷分离制度这一任务,是在总结了多年以来行社信贷管理的经验教训,并考虑到目前信贷对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而提出来的,审贷分离制度能够从行为合法和关系协调的侧面推进信贷的良性营运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因而是信贷管理体制乃至民主制度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一种操作性很强的制约、协调机制;在研究审贷分离制的过程中,既要确定它的结构层次、行为机制和实施原则,又要分析建制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本文拟从法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这一問题作些初步探讨。一、从行为合法和制度相关的角度去看待审贷分离制的意义从长期以来的信贷行为看,基层行社在选定信贷投向、投量,以及在实行信贷后期管理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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