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家法治的进步,更多的是城市法治文明的体现,在广大农村,农民对传统规范的依赖并不亚于国家法律,国家法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只以威慑的姿态存在,尚未融入基层治理。随着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农村法治氛围日趋浓厚,村民自治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法治共识基本形成,已初步具备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条件。目前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面临的困境表现为基层政府主导农村法治发展力不从心、村级组织推进依法治理举步维艰、农民法律意识完成现代转型任重道远、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时有发生。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应坚持让法治成为农村治理的基本方式的定位,融合政府主导与社会推进两种路径,培育乡镇政府、村级组织、民间组织三类主体,整合农村制度、组织、人力、文化四种资源,构建农村法治化治理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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