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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定位“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界限
摘    要:正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各级政府应把政府与市场边界建立在法治化基础上,以法治为杠杆寻求政府与市场作用的最佳平衡点。要坚持政府与市场并用。政府与市场要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使政府调控行为与市场调节形成均衡机制。我国推进经济新常态,需要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运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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