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明太祖实录》收录有洪武三年十一月朱元璋的一道谕旨:上谕中书省臣曰:"民,国之本,古者,司民岁终献民数于王,王拜受而藏诸天府,是民数,有国之重事也。今天下已定,而民数未核实,其命户部籍天下户口,每户给以户帖。"于是户部制户籍、户帖,各书其户之乡贯、丁口、名岁,合籍与帖以字号编为勘合,识以部印,籍藏于部,帖给之民。仍令有司,岁计其户口之登耗,类为籍册以进。著为令。这道谕旨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似乎不值得拎出来说道说道。不过这并不是朱元璋的原话,而是经词臣、史官之手润饰、改写的文字。朱元璋的原文其实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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