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说无凭,借款担保须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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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爱丽.口说无凭,借款担保须明确[J].社区,2004(7):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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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爱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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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积极搜集诉讼证据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审理案件以事实为根据,而事实只能够用证据来证明,即“法律只相信证据”,没有证据便赢不了官司,所以在打官司之前就要注意保存证据。在法庭上,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打官司前要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积极去搜集对自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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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证据 诉讼代理人 法院 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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