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公有土地使用权法制改革有关土地税机制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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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育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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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者最近在台刊《财税研究》第31卷第2期上发表文章指出,中国大陆土地制度为公有制,不存在私有地权。依大陆《宪法》规定,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基本上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长久以来,土地是以无偿无限期方式提供给需要土地的机关、组织或人民使用,但是,这种使用制度造成诸多弊端,如公有其名、私有其实、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等,使土地使用效率低落。1988年《宪法》第10条正式采取公有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两权分离的作法,并准许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把过去土地以无偿无限期使用并禁止转让的规定予以变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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