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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救行为
引用本文:刘伟,菅从进.论自救行为[J].兰州学刊,2006,10(1):193-196.
作者姓名:刘伟  菅从进
作者单位:1.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2. 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徐州,221009
摘    要:自救行为的正当性根据主要不在于其是公力制裁或救济的必要补充,而在于其为权利的充分享有和救济所必须。自救行为构成正当事由,须具备特定的前提要件、主观要件、时机要件和限度要件。鉴于我国特定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现状,自救行为应当刑事立法。

关 键 词:自救行为  正当化事由  构成要件  刑事立法
文章编号:1005-3492(2006)01-0193-04
修稿时间:2005年7月23日

Discussion on Self-Salvage
Authors:Liu Wei  Jian Cong-ji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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