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纠纷中的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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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珺.抚养费纠纷中的误区[J].家庭科技,2014(5):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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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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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一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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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抚养费 误区 教育费 婚姻法 法院判决 生活费 抚育费 协议 婚后 抚养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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