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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格式条款的法理思考及法律控制
引用本文:于海燕.试论格式条款的法理思考及法律控制[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3):39-41.
作者姓名:于海燕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格式条款自问世以来就被定罪为“契约杀手” ,认为其违反了合同自由原则 ,应加以严格的法律控制。本文通过对格式条款的法理分析 ,认为格式条款正是在契约自由的旗帜下发展起来的 ,其仍以合意为基础。并基于此 ,通过理论分析及针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提出我国应采取的法律控制措施。

关 键 词:格式条款  契约自由  合意  法律控制
文章编号:1008-2603(2003)03-0039-03
修稿时间:2003年1月14日

On legal principle and legal force of formality provision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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