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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古训在文化史研究中的价值
引用本文:臧振.《诗》古训在文化史研究中的价值[J].贵州社会科学,1998(2).
作者姓名:臧振
作者单位:陕西师大!教授710062
摘    要:《论语》记载了孔子对他的儿子鲤谈《诗》的两段话.《季氏》:孔子问鲤“学《诗》乎?”鲤答:“未也.”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也.”《阳货》:孔子问鲤:“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孔子还对他的学生们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孔子认为,不学《诗》就不会表达思想;连《周南》《召南》都没有读,那就好比面对一堵墙,对社会交往常识一无所知.《诗》有兴、观、群、怨四种功能.不学诗,就缺少士大夫的共同语言,无法理解别人言谈中的引语譬喻(兴);就缺少见识,不能通过风俗察觉国过之盛衰(观);就无法与同僚聚会,切磋探讨(群):“更谈不到运用诗句发表政见,讽喻上司(怨).不学《诗》,近不能事父,远不能事君,也缺少关于自然界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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