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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费用省级统筹基金缴拨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    要:我省实施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省级统筹(以下简称省级统筹)以来,在各级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运行基本正常。但是,也有少数地区和企业只顾局部利益,拖欠应缴基金,个别地区甚至无视基金管理的规定,擅自挪用基金,影响了省级统筹的正常运转。为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退休费用统筹基金缴拨和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实行省级统筹是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我省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全省的部署保持一致,坚决按照省级统筹方案执行。各级政府和企业单位要把省级统筹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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