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人身伤害赔偿的立法缺陷与执法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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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卫铭.试论我国人身伤害赔偿的立法缺陷与执法困境[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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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卫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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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肇庆教育学院!广东肇庆526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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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人身伤害赔偿应当是对人身权本身受到伤害后的法律救济,精神赔偿应列入赔偿范围,对赔偿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应作出进一步的具体法律规定,执法者不应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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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身伤害 损害赔偿 立法缺陷 执法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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