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权的立法保护——基于财产权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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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窦衍瑞.论人权的立法保护——基于财产权视角[J].南方论刊,2007(7):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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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窦衍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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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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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国家的基本责任和重要功能。2004年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的概念引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宪法的纲领性规定,只有通过相关的立法,才能转换为明确的、制度化的规范性权利。法律的认可与保障是人权主要的和最有效的保障手段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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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权 财产权 宪政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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