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理顺两级经办 强化乡镇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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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林明.隆昌县——理顺两级经办 强化乡镇责任[J].劳动理论与实践,201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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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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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农保和城居保实行县、乡镇两级经办后,乡镇劳动保障所从过去的"协办"变成了"经办",乡镇政府从过去的协作单位变成了直接责任单位。近年来,隆昌县级经办机构对"理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级经办体制,更好为参保群众服务"进行了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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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镇政府 城乡居民 积极探索 养老保险 经办机构 隆昌 劳动保障 协作单位 目标责任书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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