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笔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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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格,郑成良,徐岱,杨亚非,何鹏,王钧,吴振兴,霍存福,冯彦君,赵嵬,吕岩峰.新刑法笔谈[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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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格 郑成良 徐岱 杨亚非 何鹏 王钧 吴振兴 霍存福 冯彦君 赵嵬 吕岩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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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者按】刑法的修订和新刑法的颁布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更是法学界特别是刑法理论界的一件大事。对新刑法进行阐释与宣传是刑法理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故特邀我校法学院部分教师就一些宏观及新刑法修改补充幅度较大的问题,如新刑法的特点、依法治国与新刑法的颁布、刑法基本原则的规定及实施、单位犯罪问题、自首立功的人文精神底蕴等等,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进行了研讨,以期对新刑法的贯彻和实施有所研益。我认为新刑法有以下特点:第一,新刑法具有连续性。对刑法的原有规定,包括文字表述、刑法制度、定罪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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