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齐法家与秦晋法家不同的礼法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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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涛.论齐法家与秦晋法家不同的礼法观[J].船山学刊,2023(1):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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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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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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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战国时期的社会变革与变法运动,促成了社会治理上由礼到法的转变。但是由于历史、文化传统与执政者理念的差异,齐法家与秦晋法家对于礼治与法治也存在不同的认识。齐法家在强调法治的同时,也重视礼治建设;但在“礼出于法”还是“法出于礼”的问题上,其中也存在不同的认识。以商鞅为代表的秦晋法家则突出法治,反对礼治,视礼义为祸害国家的六虱之一,把特殊时期的军事动员政策当作长久的治国法度,过分夸大了法而忽略了礼的作用,在取得兼并战争胜利的同时,也为秦国以后的发展埋下了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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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礼法 《管子》 晏子学派 齐法家 秦晋法家 商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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