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代国际法的碎片化发展加剧了“意大利面碗效应”,因同一事实引发的争端在不同条约体制内诉诸救济已屡见不鲜,不可避免地带来国际争端解决机构间的管辖权重叠甚至冲突。其中,先后或同时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和国际投资仲裁庭进行的国际经贸纠纷解决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类,既判力、未决原则、体系解释等传统司法体系协调方法难以适用。本文认为可以借助“礼让原则”或引入“衔接条款”理顺争端解决程序运行逻辑,以便穿透两大争端解决机制管辖权相互竞争的表象,利用两者功效衔接来加速破解WTO上诉机构僵局,也可以引导投资者和东道国将两大争端解决机制视为互补性工具,从两者区别与联系中选择诉讼或应诉策略,从而进一步放大WTO争端解决机制和ISDS机制的互补优势,提升国际法治的确定性和效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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