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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债务偿债次序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作者姓名:王雪莹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我国基于RCEP构建‘亚太命运共同体’战略与路径研究”(21CGJ03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为探讨后金融危机时代主权国家偿债次序及其背后的机理,本文构造了以国际主权债务市场结构性权力的强度和使用意愿为核心的理论框架,发现不同债权人的结构性权力存在异质性,理应在债务国偿债次序中处于不同位置。多边机构结构性权力的强度和使用意愿最强,私人债权人次之,双边债权人最弱。围绕基本事实的分析、基于普通最小二乘法和广义矩估计的实证检验,和对希腊、斯里兰卡主权债务违约案例的深入考察,均证实了理论分析的结论,即多边机构、私人债权人和双边债权人分别是债务国偿债次序中的优等、次优等和次级债权人。这主要源于对不同债权人违约所引发的后果不同:对多边机构违约很可能会导致违约国被国际信贷市场抛弃,违约案例屈指可数;对私人债权人违约的案例较少,这种行为会显著削弱主权外债流量,尤其是对那些政府治理能力较差的国家而言;对双边债权人违约的案例最多,违约的负面影响最弱,不少双边债权人会出于政治目的积极参与债务延期和重组,甚至为已违约的债务国提供信贷支持。

关 键 词:主权债务偿债次序  结构性权力  优等债权人  次优等债权人  次级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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