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多学几年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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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0年美国新移民法对于留美学生有较为严格的限制。持F—1、M—1签证的留美学生必须按照I—20表格所规定的修学年限在美国学习。一旦进入美国,F—1持证人最长可在美国居留8年,即使在8年内签证过期,不延期亦不算违法;如果持M—1签证,最长可在美国居留1年。凡是F—1、M—1留美学生的修业年限超过I—20表所予期的修学年限的,必须持“正当的学业理由”直接亲自向美国移民当局申请延长合法居留期限。凡是在美国留学连续时间超过8年的留美学生均必须填写I—538表,向移民局申请延长居留,如获准,则可再延长居留8年。移民局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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