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撤诉后再申请仲裁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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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计算。”根据该规定,申诉人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前可申请撤诉,是否批准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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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 仲裁时效 仲裁委员会 劳动关系 仲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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