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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文论中的“神”
引用本文:陈良运.论中国古代文论中的“神”[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88(4).
作者姓名:陈良运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语言文学研究所
摘    要:本文从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和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两方面,探讨古代哲学和文学理论中“神”的意义。哲学中的“神”有主体,客体之分,客体之神为“自然之道”,主体之神是人之志、气、性、情、欲的综合体。哲学之“神”首先被引入绘画理论,接着由刘勰引入文学理论,强调主体之神在文学创作中的作用。自唐以后,文学艺术的审美注意凝聚于客体,主体之神由“意境”、“象外”向客体转移,从“诗而入神”实现主体之神对象化,这就是主、客体“神遇而迹化”,创造出中国古典美学中最高的审美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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