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的社会治理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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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匡夫,王巧林.《吕氏春秋》的社会治理观[J].东岳论丛,2000,21(5):115-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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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匡夫 王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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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山东,济南250002 2. 泰山医学院,山东,泰安2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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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吕氏春秋》一书的根本宗旨是一个“治”字。它全面吸收前人的社会治理思想 ,融汇贯通诸子百家的观点 ,形成了关于治国平天下的三个“理论群”。其一是治理总纲 ,主张“治天下之要 ,存乎除奸 ;除奸之要 ,存乎治官 ;治官之要 ,存乎治道” ,要治理者不纵欲、不妄作 ,顺应天地自然无为、公而无私之道 ,建立起稳定恒久的治理秩序。其二、其三分别是“治人”和“治物”理论 ,主张“治人先于治物 ,治物本于治人” ,无论管理士、农、工、商 ,千行百业 ,必先建立起对人管理的有效网络 ,进而再把“治物”目标纳入“治人”的网络中去。这些思想今天仍有明显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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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吕氏春秋 治理思想 |
文章编号: | 1003-8353(2000)05-0115-03 |
修稿时间: | 1998年10月6日 |
Views of Social Administration of "Lu Shi Chun Q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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