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补充性原则——以达尔富尔问题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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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丽弘 史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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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与历史学院,内蒙古,通辽028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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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刑事法院是人类社会第一个长期的独立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尽管其管辖的罪行只有四种,但其管辖权的行使仍然难免与国家司法主权发生法律冲突。因此,尊重国家司法主权和维护国际法律秩序就成为了国际刑事法院的历史使命。为此,国际刑事法院将其管辖权的行使定住在补充性这一前提之上。本文结合国际刑事法院对达尔富尔问题的管辖事例,阐述了国际刑事管辖权的发展及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补充性原则的创立和具体表现,并就管辖权补充性原则在实践中如何应用提出了自己见解,同时也对国际刑事法院对达尔富尔问题的管辖是否具有法理支撑明确了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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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达尔富尔 国际刑事管辖权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 补充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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