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贺诗注疏纠谬——以李诗生命意识的"睹木兴叹"表达范式为议论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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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大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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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西安,71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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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命意识是李贺诗歌的一个重要主题,诗人在表达这一主题时,采用了多种表达范式,"睹木兴叹"就是其中的一种.前人由于对李诗生命意识及其这一表达范式缺乏足够了解,在注疏李贺诗歌时往往违背了诗人本意.文章以"睹木兴叹"这一表达范式为议论角度,对姚文燮《昌谷集注》、王琦《李贺诗歌集注》、叶葱奇《李贺诗集》三家注疏中的不妥之处作举例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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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 睹木兴叹" 生命意识 生命价值意识 |
文章编号: | 1001-5019(2007)01-0045-04 |
修稿时间: | 2006-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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