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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不足及完善
引用本文:陈晓云.我国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不足及完善[J].理论界,1999(4).
作者姓名:陈晓云
摘    要:一、我国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立法规定之评析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为非约束性辩论原则,是以职权主义为特征的民事诉讼体制的产物。根据我国立法和学说,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该条文是我国民诉法对辩论原则的原则性规定,是辩论原则的法律依据。但该条文只规定了当事人有权对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却并未规定相应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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