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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研究创新刍议
作者姓名:倪正茂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法学院
摘    要:本文认为,传统观点把法律史当作阶级压迫史看待,掩盖了法律史的真正本质。法律在人类争取自由的艰难历程中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法律史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历史”。中国法制史有三个重要特点:吏民兼治而以治吏为主,赏罚并行而以激励为先,律例并行而常以例破律。基于上述认识,作者指出有必要重新认识中华法系的地位及作用,破除西方中心主义的偏见,创建适合转型期中国国情的“中华发展法系”。

关 键 词:中国  法律史研究  中华法录  中华发展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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