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前期的秘书工作(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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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昌远.新中国前期的秘书工作(中)[J].办公室业务,2009(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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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昌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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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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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建立健全新型的公文工作体系。公文是管理国家、处理政务的工具,不同的统治阶级使用就使之具有不同的性质,起着不同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对创立社会主义公文工作体系非常重视,在1950年至1964年期间,先后制发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草案)》(1950年12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195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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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中国成立 秘书工作 前期 公文工作 公文处理 人民政府 政务院 统治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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