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女儿在某家政服务公司打工。上个月的一天,受家政服务公司指派,到万某家打扫卫生。在擦窗户玻璃时,不慎从二楼摔下,万某立即将我女儿送到医院,并通知了家政服务公司。在支付医疗费时,万某与家政服务公司发生了争执。万某认为我女儿的医疗费用应由家政服务公司承担,而家政服务公司则以我女儿是在为万某服务时受伤的,拒绝给付医疗费。女儿治病要紧,我就东借西凑支付了所需的3500多元医疗费用。这笔钱在我们农村不是小数目,请问,我该找谁赔偿这笔医疗费? 读者丁云峰你们所花去的这笔医疗费应由家政服务公司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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