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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形式主义体制对我国立法变动模式的影响——以无权处分为例
引用本文:张家维.物权形式主义体制对我国立法变动模式的影响——以无权处分为例[J].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92-97.
作者姓名:张家维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江苏 南京,210097
摘    要:目前关于物权变动模式学术界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理论,即债权意思主义、物权形式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我国《物权法》主要倾向采用债权形式主义模式对物权变动进行调控。而无权处分合同应采取何种方式变动物权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目标是通过物权变动模式保证交易安全的同时,更好地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文章以无权处分为例探讨物权形式主义对我国立法变动模式的具体影响。

关 键 词:物权变动  形式主义  无权处分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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