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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再认识
引用本文:林孝丽.对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再认识[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Z1):14-16.
作者姓名:林孝丽
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江西,南昌,330045
摘    要:一、对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 在高等学校,大学本科生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教育,这不单是学生个人的期待,而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建立了科学的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马克思认为:一方面,人作为生产力的主要因素--劳动力,其发展应当是人的体力和智力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和运用.人的体力和智力是构成劳动能力的两个对立统一的要素,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另一方面,人作为一定社会成员,其发展应当是对人的道德和美的情趣有所要求,高尚的道德和美的情趣是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的发展的重要的组成要素.

文章编号:1671-6523(2002)Sup.-0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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