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编《唐文拾遗》卷二系年、作者厘正三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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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天祥.清编《唐文拾遗》卷二系年、作者厘正三则[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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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天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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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校勘《唐文拾遗》(以下简称《拾遗》,发现卷二《玄宗文》今人系年及原辑者误收他人文章以致讹误者三则。现据有关史料、史历,厘正如次。一、《授颜真卿监察御史制》载《拾遗》卷二第10页。日本学者池田温编《唐代诏敕目录》(三秦出版社1991年5月第1版)253页,系年为“玄宗中”。所引出处为“四颜真卿17.la”(即《四部丛刊》本《颜鲁公文集》17页1栏)。按该书此页为《颜鲁公文集》卷三《表》下,所载《谢赠官表》并无此制。经查是书后附其门客因(殷)亮撰《颜鲁公行状》98页载:“天宝元年秋,扶风郡太守崔琇举博学文词秀逸,玄宗御勤政楼,策试上第,以其年授京兆府礼泉县尉。黜陟史户部侍郎王珙以清白名闻,授通直郎、长安尉。六载,迁监察御史。制云:‘文学擅于登科……’”此制与《拾遗》字句小异。又据是书第90页载宋人留元刚所编《颜鲁公年谱》天宝六载下载:“公年39,正月迁监察御史。”据以上史料即可判定玄宗此制撰于天宝六年正月。《唐代诏敕目录》系于“玄宗中”,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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