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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自由、政府干预与“中国模式”
引用本文:陈宪. 市场自由、政府干预与“中国模式”[J].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16(6): 5-17
作者姓名:陈宪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200052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摘    要:2008年的金融危机在引发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刻调整的同时,也促使人们重新认识若干经济学的重大理论问题,其中,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市场自由与政府干预的问题再次成为热点问题被提了出来。任何理论的建立都是具有一组假设条件的。新自由主义的假设是经济人假设、完全竞争假设,如果这些假设不成立或需要放松,那么,结论当然要发生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危机并不可能也不应该终结市场自由。在造成这场危机的原因中,既有市场失灵,也有政府失灵,包括利率失灵、监管失灵和货币政策失灵。通过观察这场危机中各国政府的救市行动以及产生的效应,可以看到政府干预出现了“新综合”的趋势。凯恩斯的政府干预,是指当市场不能自动出清时,即有效需求不足时,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增加和刺激有效需求,以帮助市场恢复均衡。政府干预的“新综合”是指,对凯恩斯政府干预的三个扩展;常态的政府干预与非常态的政府干预;商品市场的政府干预与资本市场的政府干预;宏观经济的政府干预与微观经济的政府干预;以及经济学与经济社会学两种意义上的政府干预。纵观经济发展的历史以及经济发展模式的演变,不难发现,各种经济发展模式的异同主要是由政府作用所致;各种经济发展模式的成败,也是由在不同发展阶段,对政府作用的“度”的把握决定的。尽管现在还不存在一个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但在未来的某个时期,“中国模式”也许将是与“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东亚模式”并列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正确认识“中国模式”的政府作用和国有经济地位,对于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

关 键 词:金融危机;市场自由;政府失灵;政府干预;中国模式
收稿时间:2009-09-21

Market Freedom,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and the "China Mode"
CHEN Xian. Market Freedom,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and the "China Mode"[J].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09, 16(6): 5-17
Authors:CHEN Xia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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