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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涉他合同的法律效力
作者姓名:徐海威
摘    要:案情简介张某自1997年起一直在某科技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担任销售主管工作.去年5月,由于公司的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产品销售陷入困境,公司决定专门进行技术研发,暂时撤掉销售部门,与销售部门的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考虑到张某是公司的老职工,工作能力较强,在以前的工作中又为公司做出了很大贡献,原公司经过与同属于一个集团的阳光公司协商后,将张某推荐到阳光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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