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后门”走出一场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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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华,罗聪灵,李海荣.“走后门”走出一场官司[J].社区,2004(8):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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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华 罗聪灵 李海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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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1年,孙某和郑某结婚,二人婚后生育一个男孩。2000年底,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孙某为向妻子表“忠心”,立下书面承诺:“如果任意一方提出离婚,家庭财产做如下分割:孩子监护权归郑某,房子归郑某,家里的钱和细软归郑某。”郑某非常感动,并小心地收留好这份字据。此后孙某的事业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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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婚 家庭财产 公平原则 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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