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重点和一般的辩证法
引用本文:若虚.重点和一般的辩证法[J].江汉论坛,1959(7).
作者姓名:若虚
摘    要:重点和一般是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是重点还是一般,这是客观实际,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不能随意改变它,颠倒它.所以,保证重点,照顾一般,这是革命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正象毛主席在"矛盾论"中所说:"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因此,"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来,重点和一般的关系,也就是"纲"和"目"的关系,只有"纲"举,才有"目"张.因此,抓住重点,保证重点,就是我们革命工作的首要任务,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