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保先”整改七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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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海涛,陈伟.民政系统“保先”整改七大“工程”[J].社会工作,2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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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海涛 陈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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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以建章立制为重点,实施“效能”工程。要切实提高队伍素质,改正工作作风,将工作细化、量化、责任化,推行《末位淘汰制》,定人、定岗、定职责,改革用人制度,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工资福利与工作挂钩,达到责、权、利相一致,极大地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以城市低保为主体,实施“保障”工程。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以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文明服务为手段,通过加强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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