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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再婚同不妨依法“同居”
引用本文:叶乃滋!黑龙江.老年再婚同不妨依法“同居”[J].社会,1996(12).
作者姓名:叶乃滋!黑龙江
摘    要:老年再婚热现象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婚姻家庭生活领域出现的一个新现象,也是我国婚姻家庭研究领域的一个新问题。老年再婚能被社会所接受,并成为社会生活的一个热点,这是观念变革、文化进步的成果,表明了我们社会对人性的高度关注和对婚姻家庭的科学态度。当然,老年再婚热现象的出现,也是我国老龄化趋势带来的结果,反映了伴随老年人平均寿命的延长,在婚姻生活上的主体意识的觉醒与升华,表现了今天我国老年人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生幸福的执着追求。但是,目前的老年再婚热是不成熟的,主要表现在再婚的成功率和巩固率很低。因此,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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