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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西周宗法制封建关系的本质
作者姓名:叶国庆
摘    要:残余的氏族制在国家出现以后,它的经济本质变了,而它的外壳尚存留相当久的时期。恩格斯说道,氏族制的残余「一直苟延残喘到近代」。(注一)从历史来考察,在欧洲如此,在亚洲也有相似的情形,我国殷周时代氏族制的残余也显然存在。例如卜辞中的「多子族」,「三族」(注二)西周全文中的「三族」「公族」(注三),就是氏族制残余的血缘组织。但是在殷商奴隶王国里,这种血缘氏族组织,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私有财富的扩张、氏族成员间的关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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