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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维权与政府夺权之争——保路运动中的川路公司宜昌分公司事件
作者姓名:陈晓东
作者单位:苏州科技学院人文学院,江苏苏州,215009
摘    要:清末,商办川路公司按《公司律》进行改革,形成了内部民主运行机制。川路公司设宜昌分公司,开工修筑川汉铁路宜昌至归州段,由李稷勋任分公司经理。清政府颁布铁路干路国有政策,要强行收回商办干路,改由政府借外债修筑,遭川路公司董事局抵制,而李稷勋擅自与邮传部大臣盛宣怀密商,把宜昌分公司交归国有。邮传部接收之,并令李稷勋代表政府,用原来的川路路款,继续主持宜归段路工。川路公司董事局据《公司律》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议决川汉路仍归商办,辞退李稷勋,并弹劾盛宣怀,并将诉求写成公呈,由署川督赵尔丰代奏。清廷竟置之不理。川省商民怒不可遏,先以罢市、罢课,旋以抗粮抗税相争。清政府镇压商民,酿成血案,乃致官民决裂,引发武昌起义。

关 键 词:川路公司  宜昌分公司  李稷勋  《公司律》  股东特别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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