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视野下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第5条、第7条、第10条为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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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麻爱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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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警察学院侦查系,河南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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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有19个条文,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其重点内容包括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六个方面。深入探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个别问题,是为了寻找下次更接近完美的立法。目前显然最有必要的是,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当前立法的本意是什么,利弊何在,是否实际上落空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以及背后理念的取舍。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尚无权威的理论依据,不过,结合一些相应的理论基础以及对于现实的思考,可以适当地加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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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本质 财产界定 男女平等 弱势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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