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适用法律文本进行裁判时,法律解释、续造等活动不可避免,证明责任分配也必然受到上述司法活动的影响。实践中,法律一般条款的具体适用与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之间往往存在着紧张关系。基于对我国不当得利诉讼的研究可知,通过类型化实现一般规范核心概念的具体化是正当且必要的。对一般条款中"核心要件"的解析,揭示了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以及具体案件事实证明的真实图景。在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22条分配不当得利案件的证明责任时,应当首先识别不当得利的具体类型,从而判定该案"核心要件事实"的范围,并在此范围内课以原告证明责任。对于被告的反对主张,需要在明确原告客观证明责任范围后,依据反对主张的法律性质分配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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