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针对我国现行破产制度已不能适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求的现状,笔者认为,立法机关应及时通过立法程序进行有关立、改、废工作,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一、完善破产制度势在必行我国现行破产制度主要由全国人大于1986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和1991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19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以及其他一些法律法规中的有关破产规范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范破产的意见和通知等构成。综观上述破产规范,不仅条文少,内容简单,原则性强,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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