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县扩权”、财政“省直管县”之下的自治州地位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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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解佑贤,胡祥华,田孟清.“强县扩权”、财政“省直管县”之下的自治州地位问题研究[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3):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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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解佑贤 胡祥华 田孟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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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南民族大学,武汉,430074 2. 湖北省民族宗教委员会,武汉,43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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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北省社科基金课题“加快湖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策研究”(BSY07009)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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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市管县体制下,县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小,财政分配主要倾斜于市,县级财力弱,但事权(责任)却很大.为了克服这些弊端,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改善、扩大基层公共服务,发挥县市发展潜力,调动县市积极性,促进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国推行了“强县扩权”、财政“省直管县”改革,但这项改革在少数民族地区,却遭遇了与民族区域自治体制(主要是自治州)的冲突,有削弱自治州自治权之嫌;从“市管县”与“省管县”两种体制的优劣比较来说,二者也是各有利弊,后者并没有明显的优势.怎样避免“强县扩权”、“省直管县”改革与现行民族区域自治体制“撞车”,使二者“兼容”?如何在“两难困境”中作出正确抉择?我们认为,应尽快修改、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创新自治地方形式;细化自治地方自治权,增强可操作性;重新调整、划分省、州、县三级权力,逐级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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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治州 “强县扩权” 财政“省直管县” 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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