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司法独立:近代英国法治秩序与市场经济建构的制度之基
引用本文:魏建国.司法独立:近代英国法治秩序与市场经济建构的制度之基[J].学习与探索,2006,5(2):144-148.
作者姓名:魏建国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摘    要:英国的司法独立,主要是指普通法院相对于国王、相对于行政的独立。英国自“诺曼征服”以来,普通法院一直从属于国王,实施着国王的统治权与财产权不分、政治与经济不分的政治治理。然而由于近代早期英国财富存在形式的变革——由实物向货币的转化,财富从属于社会,进而引发了获取财富的方式变革,即由先前的国王分配变为市场分配。为适应上述变革,普通法院开始强调自己是习惯法的代表,坚持市场交换正义原则,开始与国王、与行政分离开来,确立了司法独立。英国普通法院司法独立的最重要意义在于促成了英国政治与经济、行政与司法的分离,完成了英国法治秩序与市场经济的建构。

关 键 词:司法独立  普通法院  英国
文章编号:1002-462X(2006)02-0144-05
修稿时间:2005年9月22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