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之合理,用之得当,切实加强对超生子女费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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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磐石县计划生育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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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磐石县细林公社对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加强了领导,在工作中坚持了思想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个别的经过多次教育仍不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在其子女出生后,给予适当的经济限制,从实际出发,征收超生子女费。该公社政策规定合理,不乱收、乱罚,既不让受罚户无法生活,也不能让他们感到不痛不痒。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乱借乱花,达到了取之于超计划生育、用之于计划生育的目的。得人心,顺民意,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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