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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人公司之中间团体法人性
引用本文:杨伏英.论一人公司之中间团体法人性[J].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1-4.
作者姓名:杨伏英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商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摘    要:对一人公司的法律性质的讨论由来己久 ,各国法学界主要有六种学说。笔者认为 ,潜在社团说、股份社团说、特别财产说、法律效果归属点说、政策说、营利财团法人说都不能合理解释一人公司的法律性质。一人公司既具有社团性 ,又具有财团性 ,是一种中间团体法人

关 键 词:一人公司  法律性质  中间团体法人
修稿时间:2001年1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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