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原始史料的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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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启樵.论清代原始史料的利用[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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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启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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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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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引言 谁都知道,研究历史需要史料。史料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官方文书和私人记载。我们不能说哪一种价值比较高,但是以清代的情况来说,前者比较有系统,而且量的方面比后者多得多,对于清代史的研究者,是一件可喜的事。官方文书所以能大量存留,当然因为时代近,散失比较少;可是清代帝王特别注重文献保存、编纂这一点,也不可忽视。比方说,雍正朝成立的军机处,有《录副》制度:奏摺、谕旨等除了正本以外,还抄录副本一份;而且每隔三五年,重新编写一通,因为历年翻阅,恐有损坏的缘故。《钦定大清会典》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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